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

2003年的轉向
曾澍基

其實所謂「港獨」或「獨港」問題早於1980年代初已間接出現,包括延長九七後英治的租管建議;但中國根本無可能接受三條不平等條約。戴卓爾夫人為鄧小平直告後在天安門大會堂階梯捽跤,繼後各行各路。這個歷史片段了解者有多少人?

 
九七後大陸以「河水不犯井水」為守則,讓特區尋找自我空間。我在大學教書,某些內地學者訴說:要拿到香港的簽證比去美國更難。

那些認為「共匪」一早就想令香港玩完的人,無視歷史。

奈何,董建華空降先受1997-1998東亞金融危機沖擊,繼後陳方安生及曾蔭權的公務員系統不跟他配合,理想陷落。2003 SARS 加五十萬人上街,「變法」失敗。

中央就此形勢,對「河水不犯井水」政策作了180度修訂。CEPA、自由行等等。曾蔭權作為文官,一方面轉個圈重拾回歸前的金融地產主導取向,另方面順勢而行,在無促進本地優勢之下,加強中港的「不對稱融合」(asymmetrical integration),它某角度違反一國兩制原則,實際我亦早知會出事。網址上載了的文章,朋友可以參考。

歷史是「路徑依賴」(path dependent)的。一步錯,就算不等如無回頭道,但代價會頗高。
 
我從來認為,要貫徹一國兩制,香港作特區而非「另一中國城市」,必須發展獨特優勢,像瑞士、丹麥、芬蘭、挪威之於歐洲;或新加坡之於東盟。

經濟特點一旦弱化,加管治的誠信及能力也成為焦點,政治就可能進入下降漩渦。發展不對稱,竟產生仇怨,始料難及。

中港政策都要改。以博弈來論,應該充份檢討九七後經濟,開個新棋局。進步份子亦需反思:想達到什麼目標?言行一致嗎?代價你付還由其他人付?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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