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


論二次至N次創作自由與規範

曾澍基 (www.sktsang.com)

2012425

二次、三次、N次「創作」,在學術界裡,根本就是常規。世界有幾個愛恩斯坦?凱恩斯?或黑格爾?任何硏究著作,跟隨如此天才,10%的新増價值(value-added) 已屬前列;其他什麼教授/知識分子只在25%之間運作。

 這是知識増長的近代規律:累積包含引用、爭論及修訂。有一點卻最重要。任何學術文章必須就95%的引錄清楚地列明出處,不能把公共知識私有化。抄襲(plagiarism) 乃學界的最終「罪行」。幸好,多數學刊編輯們頗為精明。

返回傳媒,N次「創作」到處。安地華荷的作品算什麼?麥魯恆之名言:媒介就是信息(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) ;一語道破,資本主義大眾文化的商業運作,抄襲/模擬所受制約,遠低於學術界。訴諸法庭所得的賠償對懲罰,金錢可消解矛盾。其他「時事評論員」可愛、無奈和搞笑,像杜鵑、貓兒或烏鴉

至於網絡上的二至N次(再)創作,限制更少。影響看來又不大。我有時欠缺了解的,真還是假?第幾次創作?都很難求證囉。

只能說,N次創作又無基本引用規範,隨便上載。這種行為有背起社會責任嗎?

反思,利用網絡的自由,較優䇿略是什麼?真想社會改變,帖子「公信力」應否考慮?



2012年4月16日 星期一


在臉書的帖子(博客再試)


2012416

關於1976

197610月某個黃昏,我經過報攤。晚報號外大大字標題:「四人幫被捕!」隔了一段日子,社運的「國粹派」似乎潰散。但作為「社會派」領袖的我,慶幸與落寞並存。這個國家,如此殖民地。唉,只好繼續:一山書屋、左翼評論、文化新潮等

跳回2012

朋友說:「老是將港奸、投共、賣港賊掛在口邊的人,和那些滿口漢奸、走狗、賣國賊的內地憤青和維園阿伯有甚麼分別?扣帽子和人格謀殺,真的這樣過癮嗎?」

回想,1970年代我輩搞學運社運,理論很多,熱情高昂,直接行動不少。但比較八十後,情緒顯然不足,互罵(例如社會派與國粹派之間)太「溫文」了,鮮見烙印式字眼-共匪、港英走狗、X訐、賣Y 賊;遑論「豬」、「狼」

原因或許是我們大多參與者想集中突破傳統二分法(dichotomy),解放思想,對陳腔濫調、反智話語興趣甚低。公平點,當時要情緒發洩也缺乏途徑,沒有互聯網、twitter、臉書連手機都無。若有,我們大概不比你/妳們某些人士高尚。

2012的話題

四人幫「公審」,其過程與結果複雜。好像只有姚文元的下場,仍屬量罪而自存。傳聞出獄後來過香港旅遊。如今,2012年公開審判政治局成員,特別若牽涉謀殺和各種弄權、違反基本公義的指控,絶對應該!

中國大陸推出簡體字,目標旨在提高識字率,促進發展。不過,文字改革非同小可,影響文化的連續性。這屬兩難。中國、日本、朝鮮的歷史遺留,充滿繁體漢字。後兩因要建立獨自身份,進行了「去漢字化」。

我記得第一次(1973)往南韓首都「漢城」(現稱首爾),繁體漢字處處。廿多年後,已盪然無存。

就中國而言,我認為維持文化的延續,應該再讓年青一輩學習繁體字,以便傳承。繁簡並存有何不可?等如中華祖先的象形文字變作漢字,只要橋樑能通解,歷史自會續流。

至於簡體字在香港的擴大使用,我認為毋須太過敏感,經濟因素是主力(「香港相對自主」的分析早見諸我的網址)。經濟半失優勢之下,消費文化的語言轉變不必任何陰謀,亦會出現。

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


答領匯問題 (試用博客刊登文章)

曾澍基 (www.sktsang.com)

2012415

:領匯當年沒有逼切需要上市?房委會說,不出售資產就會沒有足夠資金興建公屋,這估算有否被誇大?或是否有其他更好方法融資?

答:作為法定機構,房委會根據《房屋條例》於1973年成立。引入財政動態平衡原則是為了提高紀律及效率,善用經費,以便加建公共房屋,滿足無法負擔私營租住樓宇人士的住屋需要。故此,牟利不屬基本目標。另方面,它也牽涉政府財政資源的調配問題。資金缺口可通過政府資金注入、補貼、免收分紅、貸款等方式填補,不一定要出售資產。舉個例,1987,政府曾向房委會注資一百億元(但「期望房委會日後須在財政上自給自足」)。此外,可看經濟日報20111124日的報導<新居屋「蝕頭蝕尾」 房委恐財困 促政府注資免收分紅>(www.hket.com/eti/article/98a49df1-217c-4a76-b6db-eb7544fe8bbf-660474)

:政府在提出上市的理據和操作細節上,犯了哪些不小心的地方?

答:一、上市時間不佳。SARS後香港經濟陷入低谷,資產賣價偏低。我在20033月的文章〈財赤、債券與貨幣局制度〉 (http://www.sktsang.com/ArchiveI/Tsang030310new.pdf),認為可通過發債來紓緩特區的財政問題,並指出朱鎔基總理於2002年曾說會率先購買香港公債。文内我以圖表說明發債(低息期)與私有化(高回報期)的時間選擇。

二、港府未有像對地鐵一樣,在領滙持有(控制性)股權,讓它變成牟利機構。

:如果領匯上市對市民、商戶沒有好處,對政府也不算很逼切的事,那這次上市其實最大得益的是哪些人?

答:市民、商戶並非完全沒有好處,起碼進行了所謂「活化」。代價卻為租金和物價上升。得益者最初一次過是政府(雖然若於高回報期可獲取更多資金,如上述),之後主要乃持股的私人及機構投資者。

:近日看新聞見到這樣的說法:「以領匯上市,賤賣公共資產,結果套回二百多億元... 領匯現時市值635.5億元,每年盈利四十多億元,證實當年賤賣資產」這推論是否合理?

答:一般上同意。前面point 2的回答和圖表也反映了時間選擇不好。至於市值,領匯現時的P/E 4.3,比起其他REITs 算是落後者 (laggard) (http://biz.yahoo.com/ic/ll/446per.html)。通俗而言,市值可更高。但關键乃每一個REIT處於不同營運環境。領匯面對的社會以至政治挑戰看來較大。

:現在領匯的做法令民怨上升,要求政府出資回購領匯,其實是否一個好的解決方法?

答:錯誤有時不易回頭改正。這是歷史的「路徑依賴」(path dependence) 所使然。回購的成本與得益須詳細考慮。況且現今政治形勢下,特區政府把私有化資產再公共化?恐怕要等待時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