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

香港的管治程度下降,內外因素複雜。

世界大形勢䟍向民主選舉,雖然北非中東例子發出缺乏條件的後警號。特區作為非主權體系,受著基本法(包括45條)規限「普選」;泛民激進一翼想以「佔中」超越,引來「護港」反響,雙方聲音和行動升級。維持治安者(警察、廉署、律政、甚至法官)成為磨心。

語言暴力走在實際暴力之前,舉世皆然。我X你的Y,不等如我真的會X。故此,社會一般容忍程度較高,但須看對象。歧視、殺傷、恐襲式的語文映象暴力,屬另種事情。

世界上任何警察隊伍,最難對付是半激不暴、各具「道理」的政治秀。如果出現直接激暴,䇿略反而明顯。

小茶杯反映某些道理,各方在提升表達「激進」程度,所謂擁中護港派亦然。後種現象按「勿通匪類者」邏輯,似乎遲來。反証什麼?你做初一,我做十五?參與者皆為港共、五毛乎?

另方面,梁班子好像犯了政治原罪,未上台已被封「狼」。反共、防共者四出,給過他什麼機會?

大多現今問題,皆因老董變法失敗,曾蔭權翻新九七前模式,積習越來越深。

面對挑戰,梁班子也不濟事,誠信加能力受質疑。應䇿搖擺於不管與強管之間。

目下,連老師一時粗口直言抗議警方「不公」執法亦成為公共議題,香港的公民社會往何處去?

實際行動,推撞腳踢而矣;將來難保。

怎樣推進特區的民主化,手段在乎公民抗命與暴力之間?

值得深思的是不需坐牢的抗法,無流血的革命,及其可能相反~


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